境外发票:预提税 vs 税款担保(§43/§44)
境外发票并不等同于只需要处理反向征收增值税(reverse charge DPH)。在向境外支付某些款项时,可能还会产生需要处理源泉扣缴税(预提税,§43)或税款担保(§44)的义务。下文提供实用的决策树、最常见的场景,以及核对清单。
Ing. Marián Drozd
税务顾问,20+ 年经验
提示:以下为一般处理思路。对具体合同(尤其是软件、SaaS 和许可)而言,正确的税务定性可能对合同措辞以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非常敏感。
1) 先看 §16(收入来源),再判断 §43/§44
关键问题不是“是不是境外?”,而是: 是否属于根据 §16 认定为来自斯洛伐克境内来源的非居民收入?
- 对于 服务,如果服务在斯洛伐克境内提供,即可能构成来源于斯洛伐克的收入,即使没有常设机构也可能成立。
- 对于 工业特许权使用费,也可能包括为使用软件权利和专有技术(know-how)所支付的款项。
如果答案是 “否”,通常不适用 §43/§44。若答案是 “是”,则继续按决策树判断。
2) 决策树:§43 vs §44 vs “无需扣缴”
步骤 A:收款方是否为非居民,且属于来源于斯洛伐克的收入(§16)?
- 若 否 → 不适用 §43/§44。
- 若 是 → 进入步骤 B。
步骤 B:该收入是否属于需在“来源地”以预提方式征税的收入(§43)?
- 若 是 → 处理预提税(§43)。
- 若 否 → 进入步骤 C。
步骤 C:若不属于 §43,则考虑 §44(税款担保)。
- §44 是针对不以预提方式征收的收入的预缴机制。
- 法律中也规定了例外情形——因此建议核对具体情况。
3) 实务中最常见的情景
情景 1:来自“协定缔约国”的广告 / 营销 / 咨询
对于非居民在斯洛伐克境内提供的服务,通常关键在于供应商是否在斯洛伐克拥有 常设机构,以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如何规定。
情景 2:许可 / 软件使用权
支付软件使用权的款项可能被视为特许权使用费。此时可能需要考虑预提税,或依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适用协定税率。
情景 3:SaaS / 云服务 / 订阅
对在线服务而言,关键在于其被认定为服务还是具有许可性质。建议归档留存资料:合同、服务说明、使用权利以及提供地点。
4) 税率与期限(最容易被忽略的点)
§43 – 预提税(源泉扣缴)
- 基础税率 19 %(对不合作国家为 35 %)。
- 可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适用协定税率。
- 缴纳以支付/入账为节点;通常为次月 15. dňa 前。
§44 – 税款担保
- 预缴机制,通常为 19 %(对不合作国家为 35 %)。
- 通常为次月 15. dňa 前缴纳。
- 法律包含例外情形——请核对具体个案。
5) 不合作国家 = 税率 35 %
对流向不合作国家纳税人的收入适用 35 % 税率。斯洛伐克财政部会公布合作国家清单,并定期更新。
6) 每张境外发票的 2 分钟核对清单
- 供应商税收居民国——是否为 EÚ/EHP?
- 是否属于根据 §16 的来源于斯洛伐克的收入(在 SR 提供的服务 / 许可 / 其他)?
- 该国家是合作还是不合作(35 %)?
- 是否存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可适用?
- 是否有税收居民身份证明(如需要)?
- 适用 §43(预提)还是 §44(税款担保)?
- 支付/汇出日期(期限由此推算)。
- 次月 15. dňa 前完成缴纳与申报/通知。
- 是否需要按 §49a 注册为扣缴义务人(若产生预提/担保义务)。
7) 常见问题(FAQ)
我需要在入账(记账)时就立刻扣缴税款吗?
不需要。关键时间点是付款或金额记入收款方账户之时。
预付款也要缴预提税吗?
是的,如果该笔支付对应的收入属于需要预提税的范围。
什么时候适用 35 % 税率?
当收入流向不合作国家的纳税人时。
8) 下载:核对清单表格
我们准备了一份简单表格,您可以为每张境外发票勾选关键问题,系统会自动计算缴纳期限。